环境监察整治
轮台县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与日常环境监察工作相结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和夜间突击检查等形式,2007年先后对辖区内63家工业企业、1个旅游景点、1家医院及乡村卫生院、个体诊所进行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70多人次,车辆50余台次,查处违法行为8次,并对其中4家工业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做到有组织、有检查、有总结。2007年全县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件,其中水污染案件1件,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件6件,生态破坏案件4件,立案处罚11件,处罚金额37000元,结案11件,结案率100%。
2008年完成人工林面积1.06万亩,完成州下达任务的166%。大力加强草场生态保护工作,草场管理逐步规范,全县人工草地种植面积达到1.42万亩。县城绿化覆盖总面积为15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5.7%。县城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95%以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开展。全县万元GDP能耗为3.66吨标准煤,比去年下降4.4%。
2011年,我县完成了自治州下达的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在总量控制目标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