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日,县长吐逊·肉孜主持召开轮台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会议对《轮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主要指标》、《关于调整轮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编制单位有关事宜的请示》、《关于给予樊祥开除公职处分的请示》、《轮台县保安服务公司改制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轮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主要指标的请示
会议同意《轮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专项规划主要指标》。会议要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要做好与州“十二五”专项规划指标衔接工作,并尽快将“十二五”专项规划主要指标分解到各乡镇。
二、关于调整轮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编制单位有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同意《关于调整轮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编制单位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认为,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进驻轮台工业园区的企业日益增多,园区规模不断扩大,轮台工业园区一期规划已不能满足当前园区发展的需要,因此,编制《轮台工业园区二期规划》势在必行。会议强调,要公开邀请具有甲级规划编制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来承担红桥石油服务区和拉依苏石油化工区两个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以确保园区建设需求。
三、关于给予樊祥开除公职处分的请示
会议对《关于给予樊祥开除公职处分的请示》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同意给予樊祥开除公职处分。会议要求,县建设局追回樊祥被刑事拘留后发放的工资、津补贴等并上缴县财政。同时,会议建议公安、检察、法院机关对行贿人应采取相应惩处。
四、关于上报轮台县保安服务公司改制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轮台县保安服务公司改制方案》。会议要求,县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具体工作由轮台县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公安局负责实施。
五、关于申请印发轮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轮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会议要求,县安监局对此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印发。
六、关于在轮台县境内投资建设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的请示
会议同意新疆洪通集团有限公司在轮台县轮南镇采油三队、阳霞镇投资建设两个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
七、关于轮台县林业局申请新建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的选址意见
会议对《轮台县林业局申请新建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的选址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同意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选址在文化路南延伸段东侧、轮台镇兽医站对面。会议要求,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和建设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做好用地的确权工作。
八、关于轮台县林业局申请新建轮台镇林业工作管理站办公用房的选址意见
会议对《轮台县林业局申请新建轮台镇林业工作管理站办公用房的选址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同意轮台镇林业工作管理站办公用房选址在文化路南延伸段东侧、轮台镇兽医站对面。会议要求,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会议精神和建设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做好用地的确权工作。
九、关于巴州万方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申请建设生产、办公基地的选址意见
会议对《巴州万方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申请建设生产、办公基地的选址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决定,县建设局对此地块实地查看后再议。会议强调,县建设局要统筹考虑,把全县的废品收购集中到一个区域,进行整体规划,严禁单独建设。
十、关于轮台县远江农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新建综合楼的选址意见
会议同意轮台县远江农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新建综合楼选址在轮台县青年路南侧、新建消防大队西侧,建设规模为16层的意见。
十一、关于轮台县金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扩建综合商业楼的规划建设意见
会议同意《轮台县金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扩建综合商业楼的规划建设意见》。会议要求,该公司开发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十二、关于轮台利源物资有限公司申请新建商业综合楼的选址意见
会议对《轮台利源物资有限公司申请新建商业综合楼的选址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决定,由县建设局会同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该公司概况、产品方案、用工等情况实地查看后报县人民研究。
十三、关于轮台县中亚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汇鑫豪庭商住楼项目的规划建设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轮台县中亚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汇鑫豪庭商住楼项目的规划建设意见》。会议要求,待供销联社职工安置补偿问题完全解决后再行开发。会议要求,县建设局将供销联社临街区域要进行整体规划,并提出规划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
十四、关于轮台县私人吾买尔、牙生江·克日木、库尔班·亚森、玉素甫·吾守申请新建综合楼的选址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吾买尔、牙生江·克日木、库尔班·亚森、玉素甫·吾守申请新建综合楼的选址意见。会议要求,县建设局对四个拟建项目进行总体规化,具体开发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会议要求,县建设局要与开发商协商,在拟建项目中预留20%左右的底商门面和住宅由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回购,用于安置动迁户
十五、关于轮台县私人王冬青申请新建地下商业街项目的规划建设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王冬青新建地下商业街项目。会议要求,项目开发详细规划和开发方案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十六、关于轮台县华宁房地产开发公司商业住宅楼项目的选址意见
会议同意轮台县华宁房地产开发公司商业住宅楼项目选址在都护府大街东侧、鼎业商住楼南侧,建筑规模为12层的选址意见。
十七、关于轮台县邮政局业务楼用地的请示
会议同意依法将轮台县博斯坦路以西0.0714公顷(折1.0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提供给轮台县邮政局使用,用地性质为办公用地。
十八、关于注销中国电信轮台县分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请示
会议同意依法注销中国电信轮台分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轮国用〔2008〕第184号)。
十九、关于曾宗斌申请土地登记有关情况的说明
会议对曾宗斌申请土地登记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决定,由轮台镇政府退还曾宗斌缴纳的2008、2009两年的土地租赁金,收回出具的给当事人办证证明,并责令其下属的牧业村村委会退还曾宗斌缴纳的草场使用费。县国土部门依法将违法开荒土地2628亩收归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
二十、关于办理轮台供电分公司所属电网建设项目变电站土地手续的报告
会议同意为轮台供电分公司所属电网110千伏拉依苏变电站、35千伏丘鲁克变电站办理土地手续。会议要求,县国土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尽快办理。
二十一、关于巴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0KV库尔勒变—台远变、220KV台远变—塔中变电力线路廊道用地办理他项权证的请示
会议同意《巴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20KV库尔勒变—台远变、220KV台远变—塔中变电力线路廊道用地办理他项权证的请示》。会议要求,县国土局明确他项权的具体内容,并在办证时予以明确。
二十二、关于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道路养护基地项目用地的请示
会议对《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轮南道路养护基地项目用地的请示》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要求,县国土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办理。
二十三、关于对群巴克镇解决历史遗留土地问题的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县国土局《关于对群巴克镇解决历史遗留土地问题的意见》。会议要求,县国土局依法将69222部队多开发的3700亩土地收归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储备。其中:800亩土地用于解决群巴克镇马福本等12户农民的用地问题,30亩土地用于园艺场阿不力孜·依肯木的安置,剩余的2870亩土地用于今后拉依苏石油化工区规划区内及群巴克镇的农牧民的征地安置。
二十四、关于对华隆公司建设高科技林果示范基地用地的意见
会议对华隆公司建设高科技林果示范基地用地的意见进行了研究。会议要求,由县国土局牵头,组织畜牧、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实地查看后,提出具体选址方案报县人民政府。
二十五、关于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一)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同意依法对轮台工业园区拉依苏石油化工区0.4768公顷(折7.1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会议要求,按审批权限和程序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二十六、关于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二)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不同意《关于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二)建设用地的请示》。会议要求,由用地意向单位提供拟建项目的气源保障承诺后再议。
二十七、关于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三)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同意依法对轮台县轮南镇9.9986公顷(折149.9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十八、关于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四)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同意依法对轮台县轮南镇采油三队1.9442公顷(折29.1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十九、关于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五)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同意依法对轮台县青年东路以北、县双语幼儿园东侧0.4517公顷(折6.7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三十、关于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六)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对《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六)建设用地的请示》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决定,县国土局对此地块实地查看后再议。
三十一、关于轮台县2011年(宗地五十七)建设用地的请示
会议同意依法对轮台县博斯坦路以西、县邮政局北侧0.3852公顷(折5.7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三十二、关于轮台县实施乡镇规划2011年第一批次富民安居工程用地的请示
会议拟同意乡镇规划2011年第一批次富民安居工程使用四镇六乡一场共计45个村88.26公顷集体土地作为宅基用地。会议要求,由政府办公室按权限和程序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出席:吐逊·肉孜、阿曼古丽·艾则孜、张宏(副县长)。
应邀出席:张振良、张宏(常委)、巩新民、帕坦木·吾斯曼、黎光。
列席:赵红、阿力甫·买买提明、朱予新、白鲁宁及县发改、国土部门的领导。
主题词:文秘工作 会议纪要
分 送:县委常委。
县长、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县党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垂直管理单位。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汉文二十五份,其余OA系统制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