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
·法定依据: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办理程序:
受理——填表——审核——登记——颁证。
·申报材料:
离婚申报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协议书,男女双方各2张1寸照片。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新价非字(1992)133号、新价非字(1996)110号。离婚证工本费9元,档案保管费10元,申请表1元,婚姻证明0.5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县民政局:(0996)4694882
地名办:(0996)4690398
低保股:(0996)4696994
老龄办:(0996)4694992
双拥办:(0996)4694082
投诉电话:中共轮台县纪委勤政监察室 电话:4690076
网 址:县民政局:http://www.xjlt.gov.cn/m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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