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2012年重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顺应群众期待、体现群众愿望、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轮台县2012年重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如下。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幸福轮台”总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改善和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促进全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幸福轮台”总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自治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改善和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促进全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工作思路
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理念,巩固改善民生成果,扩大民生工程影响,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资金保障,夯实基础工作,全力以赴确保各项民生工程任务顺利完成,不折不扣兑现各项惠民承诺。
三、工程及任务分解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2012年共实施16项重点民生工程,具体工程及责任分解如下:
(一)农村安居富民工程。
项目计划建设2898套安居富民房,每户补助3万元,总投资1.91268亿元(含大门院墙费用),其中:上级财政补助8694万元,农民自筹(含贷款)1.04328亿元,配套完成水、电、路、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
牵头领导:各安居富民点包联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
县卫生局、轮台电力公司。
(二)县城供排水改造扩建工程。
项目总投资12004.9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资金9603万元,地方配套2402万元。完成立项审批,争取第一批资金,重点是保证红桥新区排水延伸及博斯坦路排水管道改造。
牵头领导:张振良、张宏(常委)、张宏(副县长)、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
(三)红桥小区保障性住房工程。
项目占地800亩,共4872套住房,其中:保障性住房2940套,限价商品房1932套,配套建设2所幼儿园,社区会所,商业步行街。重点解决5类人群及投资轮台企业职工住房问题。
牵头领导:张振良、张宏(常委)、徐卫东、张宏(副县长)、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四)幸福北路、南路道路建设及绿化、排水、照明工程。
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
牵头领导:张振良、张宏(常委)、张宏(副县长)、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五)红桥河景观带建设工程。
建成东西驳岸,种植水生荷花,游步道贯通,翻板闸投入使用,完成部分绿化工程,初步形成水面景观。
牵头领导:张振良、姬光明、张宏(常委)、张宏(副县长) 、俞淑英、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六)依据县城控制性规划,做好青年路沿街建设。
包含县环保局、县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轮台支行、县烟草专卖局、县国家安全工作站等单位办公楼新建工程及老城区开发异地新建工程。
牵头领导:张振良、张宏(常委)、张宏(副县长)、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各相关建设单位。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各相关建设单位。
(七)轮台镇、群巴克镇、哈尔巴克乡、阿克萨来乡、草湖乡、塔尔拉克乡农村饮水安全及水源地建设工程。
项目总投资2767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24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77万元。水源地至314国道阿克萨来乡管道、塔尔拉克乡管道须在7月份完成。
牵头领导:高海龙、伊力哈木·克日木、托乎提·马木提;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轮台镇、群巴克镇、哈尔巴克乡、阿克萨来乡、草湖乡、塔尔拉克乡。
(八)阳霞镇、铁热克巴扎乡1.6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总投资1584万元,其中:申请国家专项资金1056万元,地方财政配套380.24万元,农民以劳折资105.6万元。
牵头领导:高海龙、托乎提·马木提;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阳霞镇、铁热克巴扎乡。
(九)策大雅乡、轮台镇9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项目总投资2625.57万元,全部为国家专项资金。
牵头领导:高海龙、托乎提·马木提;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轮台镇、策大雅乡。
(十)19个行政村级阵地建设工程。
每村不低于300平方米,河北省援建22万元/村,县财政补贴15万元/村。
牵头领导:张连卿、张帆、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新星路社区、新城社区、新大渠社区、红桥社区等4个社区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50万元,河北援建资金23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集。
牵头领导:张连卿、张帆、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建设策大雅乡、群巴克镇、铁热克巴扎乡、哈尔巴克乡、野云沟乡、塔尔拉克乡中心幼儿园,项目建筑面积12198平方米,总投资2439.6万元。
牵头领导:李敏、阿不力克木·阿依丁;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建设局、策大雅乡、
群巴克镇、铁热克巴扎乡、哈尔巴克乡、野云沟乡、塔尔拉克乡。
(十三)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550万元,地方自筹50万元。
牵头领导:李敏、阿不力克木·阿依丁、俞淑英、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
(十四)红桥新区2所幼儿园、轮台镇寄宿制小学餐厅和公寓楼建设工程。
幼儿园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轮台镇寄宿制小学餐厅和公寓楼项目,建筑面积580平方米,总投资616万元。
牵头领导:李敏、阿不力克木·阿依丁、俞淑英、朱予新;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十五)拉依苏工业园区道路改扩建、绿化及供水管道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
牵头领导:徐卫东;
责任单位:轮台工业园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六)完成县域内煤矿生产企业改造升级,做好与煤电煤化工企业的衔接。
牵头领导:张振良、徐卫东、伊力哈木·克日木、俞淑英;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信息化委员会、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四、有关要求
各项工程牵头领导要根据工作实际,酌情细化分工,并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是具体工作的实施者,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折不扣地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以上工程的施工队伍选择向在2011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施工单位倾斜,以本地施工单位为主,事关重大民生工程要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优质施工单位,确保出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各牵头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提前做好各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012年开春动工,确保16项重点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