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8 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进行年终检查考核的通知
【基本信息】 索取号:JF000-2220-2008-00199 信息文号:轮政办函〔2008〕57 号 信息生成日期:2008年10月30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载体类型:纸制 记录形式:文本 存放位置:本网站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与我县签订的2008 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织相关部门于10 月30 日至11 月3 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2008 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以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签订的2008 年环保目标责任书为准,按照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10 月30 日
上午:阳霞镇、铁热克巴扎乡;
下午:策大雅乡、野云沟乡。
(二)10 月31 日
上午:哈尔巴克乡、群巴克镇;
下午:草湖乡、轮南镇。
(三)11 月1 日
上午:塔尔拉克乡、阿克萨来乡;
下午:轮台镇。
(四)11 月2 日-3 日对县直部门进行检查(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检查组人员
环保局、监察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各抽调一名领导干部,由环保局负责组织检查组开展工作,检查组成员务必每天早上9:50 分在县综合楼前集合。
四、车辆安排
环保局一辆,水利局一辆。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检查 通知
抄送:县党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各垂直管理单位。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10 月29 日印发
共印汉文十二份,其余OA 系统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