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11月6日—8日,州平安畅通县市考核组一行对我县创建平安县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部门的资料、走访个别乡镇、社区、学校等形式详细检查了我县基层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情况,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 存在的问题
1、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不重视,虽开展了平安畅通工作,但缺乏相关的文字材料,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需充实、规范。
2、各单位在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中相互协调不力,工作缺乏连续性,开展不平衡。
3、各乡镇乡村道路及部分学校门前标志、标线、减速带不
完善。
4、县建设部门未制定轮台县道路交通安全规划。
二、 整改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有关要求立即将各项工作做实做好,为迎接11月底自治区检查做好准备。
1、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不断提高对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轮台县有关平安畅通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大安排,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2、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轮台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村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3、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平安畅通县信息工作,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互通信息、互通情况,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4、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乡镇和相关责任部门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进行检查。
5、各乡镇、各部门要在11月20日前将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总结报送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领导办公室(附电子版)。
联系人:艾拜都拉·热合曼 联系电话:13909967218
附: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细则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党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石油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垂直管理单位,县公路段。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4日印发
共印汉文十二份,其余OA系统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