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 |
JF000-5200-2021-00002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
公共资源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古丽罕·艾散,依明·买买提夫妻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轮台县波斯坦路卫生局家属楼1栋1层1单元101室房屋产权证书(房产证书号为20130597号,产权建筑面积为88.68平方米)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古丽罕·艾散
依明·买买提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