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医疗惠民政策解读
索引号: | JF000-2200-2019-00003 | 发布机构: | 政务公开办 |
生成日期: | 2019-04-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
关键词: | 医疗惠民 | ||
内容概述: |
一、轮台县“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
(一)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实施范围
从2018年8月起,已经参加自治区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自由职业者参加医疗保险),且在县域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需住院诊疗的农村户籍人员(含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等)以及州域范围内城市三无人员和低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时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此外,对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首次住院押金县级医院不超过1000元标准执行。
(二)不予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的几种情形如下:
1.未参加自治区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
2.未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的患者。
3.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吸毒、服毒、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酒后驾驶等)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4.自残、自杀未遂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5.人流和引产(有医学需要和政策规定的除外),以及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方所负责的医疗费用。
6.有恶意欠逃费(已签订分期付款协议除外)、个人信用信息不良、医疗信用信息不良、暂停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患者。
(三)实施区域:县域范围内的县、乡(镇)两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流程
1.入院手续。符合住院条件的以上实施对象,持本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来办理入院手续,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可直接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只收存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卡原件卡和患者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是低保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2.费用结算。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后,剩余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患者自付结清即可。对于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患者,可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结算协议书》,明确还款结算协议后,方可予以办理出院手续。
3.费用结算违约责任。对于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人员,定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诊疗后付费”便民服务 政策(急、危、重症伤等抢救情况除外),并向社保(医保)部门报告患者信息,实行患者就医诚信等级管理。
二、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一)政策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6〕303号)精神,我县自2016年起开始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全县辖区常住居民每年可享受100 元执行标准的健康体检一次。
(二)体检流程。
1、居民体检时需携带本人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实行“先刷卡、后登记”;登记后根据体检指引单完成各体检项目。
2、各体检医疗机构为参检居民提供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肾功、肝功、血脂、心电图、腹部B超、胸片等20项检查服务,并对体检数据分析、总检、上传,确保体检数据真实、准确。
3、体检结果于体检完成一周内反馈至辖区居民或由居民下载家庭医生签约手机APP即可查看体检结果。
(三)体检温馨提示。
1、参检人员体检的前一天晚上必须清淡饮食。不能吃高脂及油炸食物,不能吃血制品及含铁过多的食物(如鸡血、鸭血、海带、菠菜等),晚餐后绝对不能再进食,必须保持空腹8小时以上,必须保持7-8小时的充足睡眠。
2、体检前两天必须禁酒精类饮品,避免剧烈运动。
3、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患者,在体检当日要携带平时服用的药物备用。
4、体检当天应穿着轻便衣物。参检人员在体检时腹部以上不能佩戴有任何金属物品(如项链、别针、手机、手表)等,因为这些物品容易对体检仪器造成干扰影响结果的准确性。
5、体检当天早晨切忌不要进食,等空腹检查项目(如:抽血、B超)完毕后方可进食。抽血后必须按压穿刺点3-5分钟。
6、参检人员在进行前列腺或B超检查前,应憋尿后再检查。做完B超后才能进行尿检。
7、参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感觉有不舒服的或者有低血糖、既往史等疾病的可以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做相应处理。
8、怀孕及备孕者禁止做放射检查,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轮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