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新疆国棉棉业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将新疆国棉棉业有限公司位于轮台县铁热克巴扎乡314国道以北一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轮台县不动产权第0002179号,宗地面积为75331.0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疆国棉棉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