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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领域公开目录和事项

发布日期:2024-02-19 10:43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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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号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1

水利领域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本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2

其他政策文件

可以公开的水利领域有关政策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

重大决策预公开

水利领域的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征集方式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4

水利领域

依法行政

业务办理

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5

行政处罚

办理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6

行政强制

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和行政强制决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行政强制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7

水利领域

水利规划

水利规划

本级本区域的水利领域专项规划、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8

水利领域

取水许可

定期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9

水利领域

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10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11

水旱灾害防御

山洪灾害预警信息

《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按照行业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