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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1-01-05 14:56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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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轮台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杨  彦

县党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副主任:

吾买尔江·吐尔逊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

朱全利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余  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合尔曼·依沙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陈永亮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玲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白宗伯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玉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一级主办


赵  峰

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尹  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巴音郭愣执法支队轮台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


买买提江·沙吾提

库尔勒公路管理局轮台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部门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设备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打击治理道路交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  

4.制定有力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准确、及时的摸清途经全县危险化学品车辆及装载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要加强充装危险品压力容器的隐患排查,摸清轮台县域内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和压力容器设备情况,掌握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等情况,避免对没有使用登记证和登记信息不齐全、超过检验有效期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压力容器进行充装等;建立县域内危险化品运输行业常见介质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结合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常态化的救援演练。

5.监督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治理营运车辆安全违法行为。协助督促县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发挥县治超领导小组牵头作用,不定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打击治理“超限、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

6.协调指导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治理。

7.组织协调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推动落实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8.协调落实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9.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10.指导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11.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轮台县煤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袁  杰

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轮台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副主任:

王  刚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成  员:

艾尼瓦尔·霍加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二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县煤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煤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煤炭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煤炭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煤炭领域生产、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

4.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

5.协调指导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

6.监督指导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无证开采和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查处工作。

7.指导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8.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轮台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胡寿永

县党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

白宗伯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吾买尔江·吐尔逊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  刚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孔德章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艾尼瓦尔·霍加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余  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合尔曼·依沙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文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  峰

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赛尔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科学谋划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指导督促轮台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

4.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5.监督指导各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指导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7.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轮台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胡寿永

县党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

孔德章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

王  刚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王二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卡合尔曼·依沙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方  磊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白宗伯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文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县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民爆物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实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民爆物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民爆物品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民爆物品销售、运输、储存、爆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民爆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4.督促落实民用爆炸物品标识管理,监控民爆物品流向,加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民爆物品违法行为及爆破作业单位违法提供爆破作业行为查处工作。

5.指导监督煤矿、非煤矿山、交通、水利等建设领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6.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轮台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胡寿永

县党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

赛尔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

邵以韬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阿不力肯·司马义

县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孔德章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阿迪力·尼亚孜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余  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玲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廖和涛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主任


王玉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一级主办

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根据工作重要程度及时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协调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管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卫生医疗机构、商场市场、宗教场所、地下人防工程、体育场馆、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4.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5.综合协调火灾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

6.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轮台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胡寿永

县党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

余  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

卡合尔曼·依沙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方  磊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白宗伯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文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经理


李铁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轮台县分公司 经理


王  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经理

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公路、桥梁、水利、通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农村建房等行业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管。

4.监督指导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垮塌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等典型事故,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5.监督指导城市供水、热力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及农村安居房建设、城市区域户外广告设施、受纳场安全管理。

6.指导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7.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轮台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车  恒

县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

李  玲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成  员:

吾买尔江·吐尔逊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卡合尔曼·依沙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白宗伯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文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吐尔洪·吾斯曼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县胡杨林管护站站长


卡合尔·牙生

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赛尔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旅游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消防设施、游步道设施、游乐设施、餐饮住宿设施等安全监管。

4.协调指导山区自驾游、自助游、户外旅游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等安全管理。

5.协调指导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恶劣天气的旅游安全预警,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预警信息。

6.协调指导旅游景区景点按照核定承载量做好游客接待容量的管理,督促涉旅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7.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轮台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霍世喜

县党委副书记、沧州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

副主任:

朱全利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教科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  员:

余  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合尔曼·依沙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白宗伯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二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峰

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寅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赛尔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县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校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校园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校舍消防验收规定,加强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督促落实校舍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4.协调指导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校车安全检测和审核登记规定。指导协调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化学、生物等实验品安全管理规定。

5.协调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安全教育列入学生必修课程体系,加强日常安全警示教育。

6.协调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师生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7.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轮台县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袁  杰

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轮台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副主任:

王  刚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成  员:

孔德章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方  磊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  杰

国家电网新疆轮台县供电公司经理

县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电力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电力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电力廊道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水电站和水电工程安全监管。

4.监督指导电力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

5.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轮台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买买提·再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李文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

王  刚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孔德章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合尔曼·依沙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余  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  玲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白宗伯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

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指导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协调指导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准入。

4.监督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工作的协调指导。

5.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轮台县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胡寿永

县党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

狄明山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

王  刚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孔德章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玉成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国资委主任


艾尼瓦尔·霍加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文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  峰

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赛尔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县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2.组织协调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协调指导非煤矿山和工贸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3.组织协调非煤矿山和工贸领域生产、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和安全核准。

4.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的整顿关闭工作。

5.协调指导非煤矿山边坡垮塌、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综合协调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    6.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非煤矿山无证开采和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查处工作。
‎    7.指导企业加强对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    8.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轮台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

吐尔洪·铁木尔

县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主任:

陈永亮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

卡合尔曼·依沙木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方  磊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白宗伯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轮台工业园区安监局副局长


买合木提·库尔班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副书记、  局长


买买提·哈帕尔

县畜牧兽医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  峰

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合尔·牙生

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县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本专业委员会及专业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情况,视情向县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        2.组织协调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监督实施农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        3.组织实施农机、大型工程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        4.监督管理农药和硝基类肥料生产经营,指导农药和硝基类肥料使用安全。
‎        5.组织开展农村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        6.加大对涉及农业设施防范一氧化碳、农药、圈舍储粪池、硫化氢气体等中毒伤(亡)事故的监督管理、宣传力度。
‎        7.完成县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要求
‎    (一)认真履职,全面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组织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专业监管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专业委员会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反复发生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重点单位、要害场所、关键环节,分析安全风险,治理事故隐患,严把安全生产关。突出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严格落实事故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突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来发现的问题隐患,认真梳理,抓住不放,严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做到真整改、真落实。要突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重大隐患是否治理、事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
‎     (三)严格执法,加强责任追究问责力度。在检查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新闻媒体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压严管态势。
‎       (四)加强值守,提升突发

事件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轮台零距离等媒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乡镇、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两节”、“两会”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企地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     
  为确保专业委员会信息畅通、沟通便洁、协调联动,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需设联络员1名,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请在12月3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电话报送至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各专业委员会请于每季度月末20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择时对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联系人:管玉茹、柳强兵,联系电话: 4692363(带传真)
‎      
 以上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人员如发生变动,按工作分工和组织任命,由接替人员担任并履职,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