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754589229/2021-00020 文号:轮政办函〔2021〕8号 发布机构: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9/08 17:09 发布日期:2021/09/13 09:09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轮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轮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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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直单位:

      《轮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轮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3 1”重点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评价指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51号)、《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和《关于转发国办<2020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主要内容的通知》(通知〔2021〕820号)文件要求,结合轮台县实际,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 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2. 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政府网站要主动链接到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形成“十四五”规划公开矩阵,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改委)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3.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按照“一单尽列、单外无单”的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县市监局)

       4. 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县市监局)

       5. 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依托轮台政府网、新疆政务服务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县市监局)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6. 要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县财政局)

       7. 持续深化地方债务信息公开,依托轮台政府网、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新疆政务服务网等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余额等相关信息。(县财政局)

       8.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畜牧兽医局)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9. 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评估、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县卫健委)

      10. 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疫情防控”类专栏,及时公开发布疫情防控工作的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防疫服务等信息。(县卫健委)

      11.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县卫健委)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发布

      12.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减税降费、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公开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商工局、市监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

      13. 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做好有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的解读工作,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基本盘更加稳固,共享“改革红利”。(县住建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

      14. 落实国家关于“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开展本级政府和部门政策文件、落实办法解读,要围绕重大决策开展草案公开、解读和意见征集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县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商工局、卫健委)

      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重点公开生态环境、就业、养老服务、食品安全、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公开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县生态环境局、人社局、民政局、市监局、教科局、卫健委)

      16. 按照国务院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及时公开直达资金相关政策、资金分配下达等情况。(县财政局)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17.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18. 设置政务公开机构并发布政务公开基本情况,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19. 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

       20.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实质性解读,注重在内容形式、解读材料关联性等方面的易用性、实用性,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21. 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平台,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各有关部门、行政服务中心)

       22.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4. 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5. 根据《自治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25号),继续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等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6.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解答人民群众政策咨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2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对〈关于商请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有关问题的函〉的批复》(国办公开办函〔2017〕19号)要求,规范、准确公开申请接收渠道信息,将本单位所开通的申请接收渠道及具体的使用注意事项,在“轮台政府网”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规范回复信息公开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8.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29. 行政复议机构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30.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31. 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县教科局、卫健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

       32. 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修订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五、紧扣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一)加强工作指导

       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本部门、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狠抓任务落实

       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信息公开任务进行梳理并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的要求必须在2021年10月20日之前通过“轮台政府网”发布本要点所涉及的信息公开内容,12月底之前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轮台政府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参照网址:www.xinjiang.gov.cn/xinjiang/2020n/zfxxgk_gknbz.shtml

      附件:轮台县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