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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54589229/2023-00467 文号:轮政办发〔2023〕1号 发布机构: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2/18 13:02 发布日期:2023/02/22 11:02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轮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轮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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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轮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8


轮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生态福祉,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州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对标美丽巴州建设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资源节约利用为源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突破,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努力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同我县“33361”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奋力谱写团结和谐文明富裕幸福美丽的轮台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高质量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发挥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多种功能,促进资源可持续经营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持和改良森林、湿地、草原、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健康和稳定,不断提高生态治理和发展水平,推动轮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牢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三区三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加快产业、能源等结构调整,推进石化、煤炭等行业绿色低碳改造,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色成为轮台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三)全面提升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以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城镇美化绿化工程为重点,以广场和机关、学校、小区、家庭绿化为基础,干道绿化为骨架,基本实现创建轮台县绿化建设各项指标,实现“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人居环境目标。

三、总体目标

力争2025轮台县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红线全面落地,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有明显的获得感,生态环境共治体系日趋完善,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轮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2025轮台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8%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9.8ug/m³以内,重污染天气持续控制在0.0%,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控制在169ug/m³以内,轮台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详见附表1、附表1.1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232025轮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完成自治州下达指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碳排放强度、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

——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20232025年县城绿地率每年增幅不低于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每年增长不低于0.5平方米;新建或提质改造1个综合公园。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力争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以上、绿地率达4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居住区附属绿地率达40%以上,企事业单位绿地率达到30%以上;商业中心绿地率达20%以上;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城市林荫路覆盖率达到85%以上。所有相关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力争2025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业园区内以每年种植不少于1万株树木的要求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各入驻企业生活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8.03%,全县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40.6%。(详见附表2、附表2.1

——生态环境修复再上台阶。根据生态修复要求和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有序推进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持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科学编制《轮台县草原保护修复规划》,明确草原功能分区,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从2023年起全面推进乡镇防护林建设和退化林修复工程,2023年至2025年实施人工乔木造林1.35万亩;退化林修复0.65万亩;封(沙)山育林14万亩;草原改良1万亩;力争村庄绿化美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8044亿立方米目标内,农业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3。(详见附表3、附表3.1

四、工作任务

(一)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全面落实自治州碳达峰行动方案,扎实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碳交易,配合自治州推动建立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力争到2025年轮台全面完成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实现燃煤热电联产电站建设,积极推进环保电量交易,优化电源结构,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进一步提高。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商工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2.大力推动能源发展与保护。结合轮台资源优势,大力发掘煤炭资源,加强能源“双控”管理,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调整电源结构,积极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工局、住建局、市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推进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配套发展储能,谋划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局域网,提高可再生能源推广和就地消纳能力2025年,轮台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100%,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商工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国网新疆轮台县供电公司

4.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载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油产能,其他地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油、电解铝等新建、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和产业准入政策,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项目不予审批。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工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5.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要求,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钢铁、建材、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实施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轮台县污水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将城镇绿化用水管道与城镇供水管道分离,新建污水中水回用管网,将污水中水用于城镇绿化,节约城镇供水资源,2025年,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力争达到60%(详见附表4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商工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6.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实施塔里木河、迪那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治理项目。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保护继续实施退地减水,巩固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推进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对我县4个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和修复,推进重点湿地综合治理,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详见附表5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畜牧兽医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7.持续推进以防护林建设为主的生态建设。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深入实施以农田防护林为主的防护林体系修复建设工程。土地平整项目编制实施,防护林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8%加快推进未配套防护林的林果基地和耕地林网化建设。对原有低效残次、缺行断带、标准不高的防护林网进行更新改造、完善,提高防护林对灾害的抵御防范作用。稳步推进城镇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改善村容村貌。督促农户加强农田防护林管理,及时进行修剪、除草、灌水、病虫鼠害防治等工作,巩固防护林成效。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利用20个胡杨林管护站基层管护站,开展日常管护巡护工作,推进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积极对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预防各类侵绿、占绿、毁绿行为,加强与公安、畜牧兽医、卫健委、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度,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积极联系各乡镇、部门,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预警监测防控,提高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水平。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畜牧兽医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用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轮台县造林绿化空间(26.3万亩)评估规划(20222035年),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工作,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

10.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优化涉重产业空间布局,严格有色金属冶炼、电镀、化工等涉重金属项目空间布局管理,持续推进重点企业重金属减排。强化部门联动,动态调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危废经营许可审批,深化危废管理督查考核和环境执法检查,监督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持续开展环境风险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风险源企业编制、修订、备案环境应急预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摸清辖区内重点河流(段)底数,逐步开展重点河流(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工局、水利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11.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应用。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推进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商工局、水利局、林草局

12.实施“绿色图章”行动。大力实施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县住建局审核通过并加盖“绿色图章”方可实施。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文化旅游、工业等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查时,县自然资源局需会同县住建局同步审查附属绿化用地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达标并加盖“绿色图章”后方可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将绿化审查意见纳入规划竣工验核内容,不按批准设计方案实施绿化工程的项目不予验收报批的建设项目应将不低于10%的项目绿化指标与城市及周边绿化结合落实。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商工局、教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林草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城镇社区管委会

13.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全覆盖行动。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合理配置乔、灌、花、草,形成“点、线、面、环”相融合的绿化格局。有序推进居住小区提升改造,以补植增植乔木、花灌木等为主,推动常绿、落叶树种花系种植比例趋于合理。积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认建认养园林绿地,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倡导栽植各类纪念树、纪念林,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家庭开展庭院、阳台和垂直绿化行动。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通过自愿“捐赠”和认建认养的方式支持城乡绿化事业发展。大力开展“村庄美化绿化项目”,发展乡土树种育苗,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薄弱部位进行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工局、教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文旅局、市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管委会

14.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把节约高效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行为。发挥公共机构带动引领作用,开展绿色生活行动节约型机关等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绿色产品认证,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氛围。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加大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填埋、处置生活垃圾行为。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力度,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采用净菜上市、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通过科技技术手段,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科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市监局、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管委会

15.实施道路体系绿化提升行动。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提质增效、一路一景、绿美结合”原则,全面提升城市道路绿化水平,打造“绿树掩映、繁花似锦”的城市街景。突出示范引领、风貌特色,坚持“一路一树、一街一景”着力改善入县道路入城口通道景观3年内实施县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6分别为:交通路、迎宾路三号桥南北两侧绿化迪那路道路灌木种植实施南环路道路配套1.5公里两侧绿化带土方换填、管线铺设、绿化带平整及苗木种植实施工程;沙漠公路道路6公里两侧绿化土建苗木种植工程实施6公里西环路两侧道路绿化重点完成出、城市主干道等道路补植增绿绿化提升。2024年计划在高速公路北侧群巴克段和阳霞段,建设完成10公里长,宽100米的大型防风治沙基干林建设。2025年与驻地兵团共建阳霞至县城216国道两侧道路绿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林草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16.实施公园河道体系绿化提升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为先、凸显人文”建设理念,以“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提高档次、绿美结合”为原则,对红桥公园二期河岸两侧进行绿化和造林质量工程,实施环境整治、河道疏浚、设施维修、景观提升等提档升级项目,在保护、改造提升原有公园的基础上,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城乡统筹建设、弃置地生态修复等措施,因地制宜推进红桥景观带生态治理,扎实开展河道清淤、翻板闸修缮以及红桥二期东、西两岸平整、道路铺装、功能设施修缮、绿化灌溉管线铺设、绿化苗木种植等,力争3年内将红桥公园打造创建成为自治区级精品公园。加大“口袋公园”、街头游园、社区公园、绿道绿廊规划建设力度,按照轮台县中心城区城市风貌规划要求,3年内重点打造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湿地公园、体育公园、玫瑰主题公园、水上乐园、儿童乐园等主题公园。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林草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7.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开展防风固沙生态修复工程和生态输水,序时推进人工造林、沙化土地封禁、退化林分修复等工程。全面推进辖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一步消减大气污染物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详见附表6、附表6.1。到2025年,城区(含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县城及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详见附表6.2深化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全面提升活性炭、硅冶炼、纯碱、电石、聚氯乙烯、石化等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协同联动,修订《重污染天气兵地联合应急预案》,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差异化管控,力争2025年轮台重污染天数实现清零。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商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草局、气象局

18.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有序推进水泥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以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炉窑和移动源为重点,着力提升生产装备、工艺和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或电厂热力、工业余热等替代锅炉、炉窑燃料用煤。持续推进散煤整治2025年,实现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均完成自治州下达任务指标。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商工局、交通运输局

19.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机动车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车辆占比。持续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轮台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占比不低于80%,加大油品销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广公转铁多式联运,降低大宗货物公路运输比重,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管道方式为主,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减少重型柴油车使用强度。到2025年底,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商工局、公安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20.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和道路维护保养,到2025年,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大力推进城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动态调整优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轮台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商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21.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控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值纳污控制“三条红线”指标,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地表水和地下水开采量,减少地下水开采规模,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严格河流生态流量管理,增加生态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到2025轮台用水指标严格控制在自治州下达指标内(详见附表7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商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22.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预防长效机制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加强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监管,推进城镇污水、工业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质增效。加强基础设施系统化建设,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混错接管网改造、老化管网更新,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县城排水体制,新建城区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对于难以改造的老城区,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到2025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全面实现污水截流、收集。

牵头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商工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23.着力打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加大河湖整治力度,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动塔里木河、迪那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农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棉浆粕、粘胶纤维、制糖等企业综合治理和清洁化改造。持续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到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相关排污口整治。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商工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24.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明确水质目标,实行达标管理。加快治理改造或替换不达标水源,持续开展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巩固提升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到2025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实现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2025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

25.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扎实推进“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24年,配合自治区完成一批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基于自治区“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及其水质状况监测结果,针对轮台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非地质背景导致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单位,科学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或保持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工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

26.持续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城乡统筹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乡镇为单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优先治理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村庄生活污水;其它区域根据农村聚居点分布,合理选择采用相对集中或分散的污水治理方式。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的乡镇污水治理。加大农村垃圾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城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快垃圾转运站、填埋场等设施建设,配齐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秸秆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5%,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7.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类耕地利用方案,大力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依法严格执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不达标的地块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坚决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25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市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8.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应用,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强油(气)田开发土壤污染防治,以历史遗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为重点,稳步推进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到2025年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治理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29.实施裸土绿化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无裸土”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各类裸土。对城市次干道、居住区和小街巷裸露地面宜绿化则绿化,宜硬化则硬化,实现整洁有序景观效果“双覆盖”。按照“一街一景”的原则,对绿化带和重要绿化节点采取密植增绿、节点添绿、见缝补绿的方式进行提升改造,种植大规格丰花型花灌木和宿根花卉,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对拆违、拆旧和建筑退让后的空间实施栽种乡土树种绿化,发挥最大生态效益。督促产权单位对已供未建的用地在围挡(墙、栏)临街道路一侧实施高标准绿化,短期不施工建设项目的空地也要进行植树绿化。对城乡裸露地块、市政道路改扩建退让空地,根据地块权属,由对应职能管理部门督促责任单位采取种树、种花、种草等方式开展绿化。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工局、教科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管委会

30.积极组织“无废城市”申报。组织开展冶炼废渣、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排查工作,加强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监管。积极申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结合《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利用渠道等,科学确定“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促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商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31.加强新污染物治理。配合自治州做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调查工作,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做好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施。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工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推进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

32.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大案例实践工作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自然资源、林草、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实践。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要求,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刑事司法部门的执法衔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同其他监管部门检查结果运用、共享、互认,形成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

33.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围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监管执法体系,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融合,强化证后监管,重拳出击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环境违法行为。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实施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升级改造,强化关键工况控制参数自动监测,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的覆盖面,加快非现场执法能力体系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持续深入开展兵地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加大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废水废气偷排、伪造监测数据、环评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商工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税务局

34.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推广绿色金融,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行绿色债券,发放绿色信贷,构建激励绿色投资的金融体系。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逐步推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促进重点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人民银行轮台县支行

35.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轮台县支行

36.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发挥森林、草原生态监测点作用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逐步开展流域水环境预测预警、土壤风险评估和生态风险预警研究。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严惩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推进各类监测数据统一存储与管理,提升数据共享、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能力。

牵头单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配合单位: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

37.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为高质量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和保障。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商工局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持续强化我县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助力推动解决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绿化三年工作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城乡绿化资金投入体系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级补助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加大财政投入,要对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绿化给予资金倾斜,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绿化养护、专项规划编制、公园绿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经费投入等举措有序推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长期坚持、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实化细化污染防治攻坚政策措施,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确保保护落实到位。巴州生态环境局轮台县分局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出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强化宣传引导。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应用网络传播新技术、新应用、新手段,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绿化网上宣传,广泛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主动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关注舆情热点,引导各族群众积极主动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活方式,健全多元参与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推动形成全民深入支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社会行动格局。

(五)强化监督考核。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和考核制度,完善生态文明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完善相关考核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等重大事项审计。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附件:1.轮台县2023-2025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计划

        1.1轮台县2023-2025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计划

      2.2023-2025年建成区绿化指标规划目标

        2.1 2023-2025年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规划目标

        3.轮台县2023-2025年造林绿化任务指导性计划表

        3.1 2023年至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计划

        4. 2023-2025年城镇污水中水回用规划目标

        5.2023年至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计划

        6.轮台县2023-2025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锅炉明细表

           6.1轮台县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表

           6.2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分布情况统计表

           7.2023-2025年度轮台县用水指标分解表




附件1

轮台县2023-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计划

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目标(%

PM2.5目标浓度(ug/m3)

重污染天数比例(%

PM10目标浓度(ug/m3)

2023

2024

2025

2023

2024

2025

2023

2024

2025

2023

2024

2025

轮台县

55

57

58

40.0

40.0

39.8

0

0

0

170

169.5

169

1.1

轮台县2023-2025年水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计划

县市

2023年计划

2024年计划

2025年目标

河流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湖库监测点位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河流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湖库监测点位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河流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湖库监测点位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列

轮台县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附件2

2023-2025年建成区绿化指标规划目标

绿化指标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备注

绿地率(%

40.21

40.85

41.3

建成区面积8.05平方公里,人口7.2万人。

绿化覆盖率(%

43.07

43.68

44.01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6.42

17.53

18.32



附件2.1

2023-2025年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规划目标

年份

公园绿地新增(公顷)

附属绿地新增(公顷)

道路绿地新增(公顷)

生产绿地新增(公顷)

合计

备注

2023

2.33

1.25

3.23

6.81

规划区范围内

2024

3.68

2.63

3.02

9.33

2025

4.27

2.78

4.12

13.3

24.47

合计

10.28

6.66

10.37

13.3

40.61



附件3

轮台县2023-2025年造林绿化任务指导性计划表

单位:亩

单位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三年合计

野云沟乡

184.5

381.8

140.9

707.2

策达雅乡

1209.8

182.1

209.9

1601.8

铁热克巴扎乡

323

143.9

273

739.9

阳霞镇

854.8

1990.6

1398.7

4244.1

塔尔拉克乡

264.5

122.2

169.4

556.1

阿克萨来乡

80.1

59.6

177.4

317.1

群巴克镇

251.4

781.7

1167.2

2200.3

哈尔巴克乡

685.3

289.6

327.1

1302

轮台镇

331.6

295.5

302.1

929.2

草湖乡

173

230

278.2

681.2

轮南镇

142

23

56.1

221.1

全县合计

4500

4500

4500

13500


附件3.1

2023年至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计划

序号

年度

项目内容

面积

(万亩)

投资金额

(万元)

备注

1

2023

封(沙)山育林

5

500

轮南

草原改良

1

90

草湖

2

2024

封(沙)山育林

4

400

草湖

3

2025

封(沙)山育林

5

500

轮南

附件4

2023-2025年城镇污水中水回用规划目标

年份

城镇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

备注

2023

40%

城镇污水

2024

50%

2025

60%

附件5

2023年至2025年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计划

序号

年度

项目内容

面积

(万亩)

投资金额

(万元)

备注

1

2023

人工造乔木林

0.45

405

退化林修复

0.2

130

封(沙)山育林

5

500

草原改良

1

90

2

2024

人工造乔木林

0.45

405

退化林修复

0.2

130

封(沙)山育林

4

400

3

2025

人工造乔木林

0.45

405

退化林修复

0.2

130

封(沙)山育林

5

500

附件6

轮台县2023-2025年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锅炉明细表

序号

地州市

所在区、县

所属单位

蒸吨数

建成时间

是否有低氮改造设施

计划完成低氮
改造时间

计划改造金额(万元)

备注

1

巴州

轮台县

新疆锦恒利废矿物油处置有限公司轮南蒸罐厂

1

2019-06-03

2023-08-30

12

2

巴州

轮台县

新疆欧利德沥青科技有限公司

2.5

2018-11-05

2023-08-30

25

3

巴州

轮台县

通奥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2010-10-29

2023-08-30

18

4

巴州

轮台县

新疆德源沥青有限公司

3

2018-07-06

2024-07-20

25

5

巴州

轮台县

轮台县天翼物资有限公司

2

2019-09-19

2024-07-20

18

6

巴州

轮台县

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

2011-01-25

2025-08-30

30

7

巴州

轮台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中心

4

2010-10-29

2025-08-30

28

附件6.1

轮台县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表

序号

锅炉使用状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所在区县

使用登记证号

注册代码

设备型号

产品
编号

蒸吨数

注册登记时间

是否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

是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改造工艺

计划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时间

备注

1

在用

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

轮台县

10MG0003(16)

11006528002016060003

XG-110/9.8-M

YW034

110

20166

增加湿式除尘器,增加一层催化剂

202412

2

在用

新疆天运化工有限公司

轮台县

10MG0004(16)

11006528002016060004

XG-110/9.8-M

YW035

110

20166

增加湿式除尘器,增加一层催化剂

202412


附件6.2

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分布情况统计表

序号

乡镇

户数(个)

备注

合计(10个乡、镇)

5594

1

轮台镇

389

2

群巴克镇

1451

3

哈尔巴克乡

671

4

阿克萨来乡

77

5

塔尔拉克乡

410

6

阳霞镇

1079

7

铁热克巴扎乡

716

8

策大雅乡

349

9

野云沟乡

341

10

草湖乡

111


附件7

2023-2025年度轮台县用水指标分解表

序号

灌区名称

乡镇名称

2023年度用水总量指标

2024年度用水总量指标

2025年度用水总量指标

水指标按水源类型分

农业用水量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地表水

地下水

其他水源

地表水

地下水

其他水源

地表水

地下水

其他水源

工业

农业

生活

工业

农业

生活

工业

农业

生活

1

迪那河灌区

轮台镇

3603

3492

3381

2632

971

0

2517

975

0

2402

979

0

327

3039

237

336

2918

238

345

2797

239

2

哈尔巴克乡

6495

6283

6069

5301

1194

0

5084

1199

0

4867

1202

0

200

6224

71

200

6011

71

200

5798

71

3

群巴克镇

8430

8215

8001

6309

1541

580

6098

1527

590

5887

1514

600

2933

4843

74

2850

4703

76

2766

4559

76

4

阿克萨来乡

1404

1385

1364

927

477

0

887

498

0

844

520

0

0

1367

36

0

1347

36

0

1328

37

5

塔尔拉克乡

1999

1933

1867

1681

318

0

1613

320

0

1546

321

0

0

1975

24

0

1909

24

0

1842

25

6

草湖乡

1040

1002

966

861

179

0

823

179

0

786

180

0

0

1032

8

0

995

8

0

958

8

7

塔里克灌区

阳霞镇

1447

1423

1399

1202

245

0

1177

246

0

1152

247

0

0

2080

26

0

1396

27

0

1372

27

8

阳霞灌区

阳霞镇

3226

3145

3066

2927

299

0

2845

300

0

2764

302

0

0

2540

32

0

3113

32

0

3033

32

9

铁热克巴扎乡

3010

2993

2976

2454

556

0

2435

558

0

2416

560

0

86

2442

30

88

2875

30

90

2857

30

10

库努尔灌区

铁热克巴扎乡

1256

1244

1231

886

370

0

872

372

0

858

373

0

0

1685

20

0

1224

20

0

1212

20

11

策大雅灌区

策大雅乡

2514

2485

2456

1969

545

0

1938

547

0

1907

549

0

0

2488

25

0

2459

25

0

2430

25

12

野云沟灌区

野云沟乡

2319

2293

2267

1411

908

0

1381

912

0

1351

916

0

0

2305

14

0

2278

14

0

2252

15

13

塔河灌区

轮南镇

3000

3000

3000

3000

0

0

3000

0

0

3000

0

0

0

3000

0

0

3000

0

0

3000

0

合计

39743

38893

38043

31560

7603

580

30670

7633

590

29780

7663

600

3546

35020

597

3474

34228

601

3401

33438

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