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链接:《关于印发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煤改电二期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16号)《关于印发自治州2023年“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轮台县印发了《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轮政办发〔2023〕5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主要过程
煤改电工程是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重要举措,对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地区居民生活条件、保障轮台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巴州轮台县列入自治区煤改电二期工程实施范围。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煤改电二期工程各项要求,保障煤改电工程顺利实施,结合轮台县实际,县发改委牵头起草《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县财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后形成送审稿,并报请轮台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指导思想。综合阐述了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坚持“保障基本、适度超前、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统筹衔接、稳妥推进、因地制宜、保障取暖”的十六字基本原则。
第二,基本原则。按照居民入户工程按照每户50平方米、4千瓦规模配置电采暖设备。
第三,组织机构。为全力做好轮台县煤改电工程建设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轮台县“煤改电”工程推进协调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及时协调解决煤改电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第四,建设目标。2023年轮台县计划实施煤改电工程涉及10个乡(镇)、57个村,改造户数5594户。根据现有供电能力及新增电采暖负荷,建设各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主要包括220千伏工程1项、110千伏工程3项,配网建设工程2项。同时,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与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结合考虑。⠼/span>
第五,投资估算及资金安排。轮台县2023年煤改电工程预计总投资4.213384亿元,其中,居民入户工程投资2013.84万元,户均投资不超过36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755.19万元,占总投资的37.5%;自治区财政安排755.19万元,占总投资的37.5%;农户自筹503.46万元,占总投资的25%);配套电网工程预计投资4.0120亿元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其余资金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筹措。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投资与农网巩固提升工程相关资金统筹考虑。这里需要重点说明的是:按照每户50平方米、4千瓦标准进行配置。平均每户费用不超过3600元/户,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350元/户、自治区财政补贴1350元/户、居民承担900元/户。
第六,主要任务。重点从工程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后续阶段3个阶段明确了工程的阶段性时间安排,主要包括精准确村确户、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加强煤改电工程宣传、工程招投标、电网配套建设、农户自筹资金落实、电采暖设备验收、电采暖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总结,以及电采暖电力供应保障、设备长效运行维护、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保障煤炭应急供应等17个方面内容。
第七,保障措施。充分认识推进煤改电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推进、做好绩效考核3个方面内容。
三、煤改电工程实施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50平方米/户的供暖面积标准改造,保障基本的供暖需求,超出标准部分由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承担。着眼南疆电力长远发展和煤改电负荷增长需求,深入论证新建电网项目合理建设时序,适度超前开展电网建设。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切实发挥政府作用,落实有关部门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筹措改造资金,强化质量监管,形成多方参与、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按程序竞争优选设备供应商及施工企业。
三是坚持统筹衔接、稳妥实施。统筹煤改电工程与有关规划方案、入户工程改造与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程与运行服务的衔接。在电力供应有保障、支持资金有着落、群众可承受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电力供应形势、电网补强进度等,合理把握节奏和力度,稳妥推进工程实施。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确保安全。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选择清洁取暖方式,促进能源消费清洁化、多元化发展。对不能通过燃气、集中供暖等方式实现清洁取暖的农户,积极采用电采暖方式。强化电源、电网调度,做好电力供应应急预案,建立电采暖设备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