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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逾期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车辆的企业及逾期两年未年审车辆的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18:52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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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监管发现,我辖区内存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逾期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车辆的企业及逾期两年年审、逾期车辆的情况(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办法》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轮台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进行了数据清理,发现截止2022731日,55户道路运输业户有效期过期未申请延期换证或注销手续,10家企业(个体)逾期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车辆,66辆车辆逾期两年未年审189辆车逾期未审验,现依法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1年8月29日前,经营业户可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到轮台县第4办公楼2楼业务大厅交通局窗口重新提出申请或年审。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未接受处罚处理的,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依法注销有效期过期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及180天内未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逾期两年未年审的《道路运输证》。请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轮台县第4办公楼2楼业务大厅交通局窗口咨询,电话:0996-4690125

特此公告。

附件:1.轮台县运输行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企业(个体)明细

      2.轮台县逾期180天未按承诺投入车辆的运输企业(个体)明细

      3.轮台县交通运输局逾期两年未年审车辆明细

      4.轮台县交通运输局逾期未年审车辆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