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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消防救援大队8月监督检查情况公开

发布日期:2022-09-02 19:57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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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现将20228月轮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发现的隐患

处理情况

1

轮台县(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综合办公楼

1、“三化”档案资料组档不规范;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填写与实际不符。

责令限期改正

2

新疆力科石油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单位内消防器材未定期进行巡检;2、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3、办公楼中部安全出口下方堆放杂物;4、办公楼二楼南侧安全出口处未安装疏散指示标识。

责令限期改正

3

巴州融兴能源有限公司轮台县加油站

1、重点单位消防档案组档不规范;2、营业区站房内两处应急照明灯采用插座供电,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

4

轮台县伯爵娱乐有限公司

1、末端试水装置和湿式报警阀间未悬挂标识;2、未开展防火巡查。

责令限期改正

5

巴州泰普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重点单位档案资料与场所实际不符。

责令限期改正

6

轮台县第一中学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结合学校实际编制;2、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填写不符合要求。

责令限期改正

7

轮台县维吾尔医医院

1、三化档案资料各级岗位职责与单位实际不符;2、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与单位实际不符;3、各类消防安全制度与单位实际不符。

责令限期改正

8

轮台县揽水好乐家超市

1、营业区柱体使用可燃材料包裹。

责令限期改正

9

轮台县尚客优酒店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明确人员分工;2、电动排烟窗设置未定期维护保养;3、宾馆二层疏散走道东侧设置的疏散指示标识高度大于1米。

责令限期改正

10

轮台县福顺购物店

1、场所内部分标识未采用亚格力板或永久性标识。

责令限期改正

11

轮台县赛雅欧式宾馆

1.场所内员工对消防四个能力掌握不清楚;2、宾馆三楼西侧安全出口处防火门破损不具备防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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