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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0 18:37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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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决定书文号
1 轮水行字〔2025〕第21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陈洪生 陈洪生 水资源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轮台县各乡镇存在非法凿井和非法取水行为,经现场询问施工相关人员,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凿井和擅自取水,属水事违法行为。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11月3日
2 轮水行字〔2025〕第22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张国山 张国山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11月6日
3 轮水行字〔2025〕第23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唐新刚 唐新刚 罚款55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12月10日
4 轮水行字〔2025〕第26号 未经许可擅自取水案 吴风雷 吴风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罚款24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