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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环、秦惠燕、贾想菊等3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1-27 12:39 来源:县不动产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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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本人李永环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314国道北迪那路加水油站西侧房产1栋1-2层1号住宅,证书产权面积244.4平方米,房产证书轮房权字第2000057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轮国用2000字第450号,房屋及土地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永环

2026年1月26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本人秦惠燕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都护府大街宏信房产A栋5号商业用房房屋及土地产权证书遗失,证号:轮房权字第20070005号(产权面积136.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轮国用2004第39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惠燕

2026年1月26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本人贾想菊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波斯坦路昌和房产1栋3单元303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证号:轮房权字第20030111号,房屋建筑面积98.4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想菊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