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本人李永环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314国道北迪那路加水油站西侧房产1栋1-2层1号住宅,证书产权面积244.4平方米,房产证书轮房权字第2000057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轮国用2000字第450号,房屋及土地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永环
2026年1月26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本人秦惠燕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都护府大街宏信房产A栋5号商业用房房屋及土地产权证书遗失,证号:轮房权字第20070005号(产权面积136.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轮国用2004第39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惠燕
2026年1月26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本人贾想菊保管不善,将其位于轮台县波斯坦路昌和房产1栋3单元303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证号:轮房权字第20030111号,房屋建筑面积98.4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想菊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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