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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强、齐新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1-31 11:0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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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王卫强、齐新辉保管不善,将王卫强、齐新辉位于轮台县团结路北侧东苑小区葡萄园31单元(从东数)102室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轮房权字第20001359房屋建筑面积为75.57),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卫强、齐新辉

202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