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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16:3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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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告字(20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人民政府批准,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轮台县境内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下表)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公顷)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万元)




备注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1

轮台县阳霞镇友谊路与博斯坦路交汇处

0.2159公顷(合3.24亩)

商业用地

大于等于1

小于等于40%

大于等于20%

40

38.2143

20

不含拆迁费

2

轮台县轮南镇采油三队

0.025公顷(合0.37亩)

商业用地

大于等于1

小于等于40%

大于等于20%

40

4.1150

4.1150

不含拆迁费

3

轮台县县城以东,轮台东检查站以北约3.5公里处

15.3593公顷(合230.39亩)

工业用地

0.5

小于等于40%

大于等于20%

50

202.1438

101

不含拆迁费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人须在挂牌时间内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公告截止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竞买申请:

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金证明等,于202338日至2023327,前往轮台县自然资源局索取有关文件。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327日至2023461700时前,前往轮台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确认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本次竞价规定阶梯价10000元。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时间定于20234719:00时,地点在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3345328222  联系人:先生

轮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