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自然资告字(2023)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轮台县境内七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下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LTX-2023-49 |
轮台县团结路南侧、博斯坦路东侧 |
0.7699(公顷) |
商业用地 |
大于等于2 |
大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20 |
40 |
682.9090 |
347 |
不含 拆迁费 |
LTX-2023-48 |
轮台拉依苏化工园区拉依苏路南侧、三和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西侧 |
6.6668(公顷) |
工业用地 |
大于等于0.8 |
大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20 |
50 |
294.9393 |
148 |
不含 拆迁费 |
LTX-2023-34 |
轮台县314国道北侧、圆辉环保检测东侧 |
6.4555(公顷) |
商业用地 |
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5 |
小于等于45 |
大于等于20 |
40 |
1515.8160 |
808 |
不含 拆迁费 |
9-6 |
轮台县314国道北侧、公安检查站以北 |
6.2256(公顷) |
工业用地 |
大于等于0.4小于等于0.6 |
大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20 |
50 |
397.3552 |
199 |
不含 拆迁费 |
LTX-2023-53 |
轮台县文化北路东侧、原轮台县体育馆 |
0.7588(公顷) |
商业用地 |
小于等于1.4 |
小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20 |
40 |
590.9990 |
296 |
不含 拆迁费 |
LTX-2023-51 |
轮台县新城路南侧、西域小区北侧 |
0.1954(公顷) |
商业用地 |
大于等于1.25 |
小于等于40 |
大于等于20 |
40 |
104.4921 |
53 |
不含 拆迁费 |
LTX-2023-52 |
轮台县轮南小区停机坪南侧、沙漠公路西侧 |
0.6898(公顷) |
公共设施用地 |
大于等于0.5 |
大于等于30 |
小于等于20 |
50 |
72.5187 |
37 |
不含 拆迁费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人须在挂牌时间内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公告截止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竞买申请:
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金证明等,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9日,前往轮台县自然资源局索取有关文件。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0日19:00时前,前往轮台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本次竞价规定阶梯价均为100000元。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1日19:00时,地点在轮台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轮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