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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4 17:33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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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的轮台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轮台县财政局,地址:轮台县青年路第五办公楼。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2条。其中:财政信息431条、专项资金公开4条、中央直达资金信息18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加强对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时公布财政信息。明确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依法公布财政信息。依法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认真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依法办理涉及财政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财政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促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财政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2024 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增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