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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畜牧兽医局2022年惠农惠民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26 11:12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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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殖业保险

轮台县政策性养殖保险保额、费率、保费及补贴比例统一按照以下执行:

1.政策性奶牛养殖保险:每头奶牛保险金额10000元,保险费为保险金额的6%,每头奶牛保费为600元,保费构成比例中央补贴50%,自治区补贴30%,农户自缴20%;政府补贴480元,养殖户自交保费120元。

2.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每头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费为保险金额的6%,每头母猪保费为60元。保费构成比例中央补贴50%,自治区补贴30%,农户自缴20%;其中:政府补贴48元,养殖户自交保险费12元。

3.政策性育肥猪养殖保险:每头育肥猪保险金额800元,保险费为保险金额的6%,每头育肥猪保费为48元。保费构成比例中央补贴50%,自治区补贴30%,农户自缴20%;其中:政府补贴38.4元,养殖户自交保费9.6元。

(二)动物防疫补助

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费进行注射疫苗;非强制免疫按照轮台县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收费。

(三)畜禽养殖产业帮扶政策

1.轮台县良种羊补贴项目:按照1000/头标准,补助购买良种种公羊(湖羊、德美、杜泊、绒山羊),其余资金由农牧民自筹。

2.轮台县良种肉牛冻精补贴项目:对全县养殖场(户)符合人工授精条件的生产母牛免费发放优质肉牛冻精2剂,每剂冻精补助10元;人工授精服务费用养殖户自缴。

3.“富民畜牧贷”贷款。鼓励养殖户进行良种繁育扩群,贷款用于县外引进购买良种生产种畜以及特色畜禽,根据合作社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的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执行当期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为3.7%)。

4.轮台县“粮改饲”项目。“先种后补、先收后补”的方式,以全株玉米等优质饲草料实际收储量为核算依据,2022年按照41.15/吨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为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稳定,落实“封顶保底”措施,禁牧草原实行每年6/亩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草畜平衡面积按照每年2.5/亩的标准发放奖励。

(五)《轮台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补贴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养殖主体:全县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适用范围:牛存栏达到1000头以上,羊存栏达到3000只以上(涉及贴息贷款、保险补贴内容的农牧民也适用)。

1.购置生产母牛补贴。养殖主体从县域外累计购置生产母牛(西门塔尔牛、荷斯坦牛、海福特)1000头以上,年龄在2-4周岁,体重200公斤以上。对每头生产母牛补贴1000元。

2.购置多胎母羊补贴。养殖主体从县域外累计购置优质多胎多羔母羊(湖羊、小尾寒羊、萨福克羊、杜泊羊、德美、绒山羊)3000只以上,每只生产母羊现金补贴500元。

3.生产母羊商业保险。将多胎多羔生产母羊纳入商业保险,保费由县财政承担50%,养殖主体生产50%

4.生产母畜运费补贴。养殖主体生产母畜(生产母牛、牦牛、羊)外地调运运费按照运输距离进行补贴。疆外调运生产母牛(母羊)运输距离3000公里以上,每头(只)大畜补贴50元、小畜30元;3000公里以下每头(只)大畜补贴30元、小畜20元;疆内调运生产母牛(母羊)运输距离500公里以上,每头(只)大畜补贴20元、小畜10元;500公里以下200公里以上每头(只)大畜补贴10元、小畜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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