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级下达轮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按照轮台县相关项目批复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州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财振〔2022〕5号)的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5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
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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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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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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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创新农牧业牛羊副产品烘干房项目 |
草湖乡人民政府 |
100 |
草湖乡人民政府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四、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0996-4696590
监督举报电话:0996-469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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