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轮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了刘冰茹西医内科诊所备案的申请,并按要求发放诊所备案证。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备案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备注 |
1 |
刘冰茹西医内科诊所 |
轮台县迪那路汉唐美食街11号商业楼一层12号商铺 |
刘冰茹 |
刘冰茹 |
西医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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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