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确保河湖防洪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等工作的通知》(〔2020〕118号)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轮台县克音力克河、乌堂铁热克河等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微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附件:轮台县规模以下河流岸线划定报告
轮台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