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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5批)

发布日期:2026-06-12 10:50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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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XJ202606020026

轮台县、和静县存在多类环境问题。

巴州轮台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共涉及点位70处(家)。其中,砂石料行业18家(采砂点5处,砂石料场12家,碎石破碎1处);市政保障工程9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7座,中水回用1个);涉煤问题27处(洗煤厂1个,散煤炭销售点23处,煤库1座,堆煤点2处);工业企业粉尘污染9家;建材类企业3家(商混搅拌站1座,水稳站1座,沥青搅拌站1家);工业污水设施运行问题2个;其他固废问题2个,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砂石料行业类18家:轮台县辖区5处采砂点均已办理采砂许可证,目前已到期停止采砂,按要求无需办理环评。4处存在超深度开采和粉尘污染问题,1处存在洗沙废水直排阳霞河问题;轮台县12家砂石料场,8家采矿证和环保手续齐全,4家办理了临时堆场用地手续,在未办理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违法安装筛沙设备进行筛沙作业,并堆放大量砂石料造成粉尘污染和非法占地问题。

2.市政设施保障类9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多次出现运行故障的问题,未发现监测数据造假情况;7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中,6个未按要求开展自行检测,并且2个存在倾倒少量建筑垃圾问题;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于2020年3月完成立项批复,因缺乏资金支撑,2024年8月建成投用,存在中水回用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目前中水回用率已达到60%以上,超过全州中水回用率55%平均指标。

3.涉煤领域污染类问题27处:轮台县辖区无储煤场,在建洗煤厂(黑猫煤业)1个,项目手续齐全完备,符合整体规划,项目配套在建煤库1座,未建成投产,不存在露天堆放情况;辖区23处零散煤炭销售点位中,14处无煤炭积存,9处剩余少量余煤,存在煤屑散落清理不及时、洒水抑尘不到位等粉尘污染问题;1处坐标为历史遗留炉渣约40吨;1处坐标仅存在历史堆煤痕迹,无现存煤制品堆放污染问题。

4.工业企业粉尘污染问题9家:9家工业企业中,天运化工监测数据异常,颗粒物不达标问题;百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高纯氧化钾项目中2台单台产能为120万大卡生物质燃烧器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问题;其余7家企业均存在物料(固废)露天堆放,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粉尘污染问题。

5. 建材类企业手续问题3家:丰汇建筑安装公司商混搅拌站手续齐全,目前正常运行,砂石料露天堆放,存在未按要求建设封闭式料仓问题;轮台鑫路登丰建材有限公司水稳站无任何用地手续和环保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违法问题;沥青搅拌已停用拆除,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6.工业污水设施运行问题2个:拉依苏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存在厌氧工段设备不正常运行;红桥石油服务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存在药剂添加连续性中断情况。

7.其他固废污染问题2个:轮台县立交桥以南一处露天堆存废弃砂石料、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原有历史存量含油污泥15.1万吨,新产生含油污泥共计25.83万吨,均按处置要求合法规范处置,无乱堆乱放情况。

属实

逐一核查、依法处置、闭环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轮台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河道采砂和砂石料场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督促砂石料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由轮台县水利部门加大对超深度开采、违规占地、废水直排行为打击力度。轮台县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8座砂石料场立案查处,现场立查立改2座,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

2.①由轮台县住建部门加强规范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监管,确保各项运行数据真实完整、有据可查,设施正常运行。②严格落实污泥规范化处置相关要求,健全污泥收集、转运、处置闭环管理制度和规范处置流程。③督促各乡镇于6月底前启动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垃圾填埋场常态化环境监测,联合各乡镇定期开展检查,全面遏制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现象。④强化中水设施运维管护,常态化跟踪中水回用率和利用成效,因地制宜拓展中水使用渠道,持续提升中水回用率。轮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1个第三方运维机构立案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3.轮台县商工部门督促零散煤炭销售点,及时清理散落煤屑、常态化开展洒水抑尘,规范物料堆放、全覆盖密闭防尘,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抑制粉尘防治。由轮台县发改委负责加大对在建洗煤厂项目建设的监督,杜绝露天堆煤隐患,依法依规查处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确保扬尘污染有效遏制。轮台县商工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现场立查立改7处。

4.①轮台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紧盯工业企业监测数据异常情况,确保数据真实有效。②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指导企业从严落实固废依规存储堆放和抑尘措施,督促企业立即开展固废堆存及历史炉渣点位整改工作。③加强对园区企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指导,确保辖区企业固废依法处置和堆存,无污染环境隐患。轮台县生态环境部门对2家工业企业立案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

5.轮台县商工、住建部门联合,加大对建材领域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的监管。轮台县生态环境部门对1座商混搅拌站、1座水稳站立案查处,现场立查立改7处。

6.轮台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紧盯工业污水处理厂设备运维,指导修复拉依苏污水处理厂厌氧工段设备。加大对红桥石油服务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药剂不间断投加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污水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轮台县生态环境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

7.督促群巴克镇已于6月7日完成清运建筑垃圾工作。由轮台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重点产废企业的监管,确保辖区企业按要求处置含油污泥,防止问题反弹,对违法违规处置油污泥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