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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2023-2024学年城区新生入学及转学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1 18:51 来源:县教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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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2023-2024学年,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现将学区划分及招生相关要求进行公布,希望各位家长按要求做好入学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幼儿园入园条件

入园幼儿必须年满3周岁 (以户口本为准),即:2020年8月31日(含31日)之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条件

入学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以户口本为准),即:2017年8月31日(含31日)之前出生。

(三)转学生报名范围

只办理二至八年级转学生入学。

二、报名方式

小学和幼儿园均采取网上形式报名,初中新生按照学区到所在学校按时报到。

(一)幼儿园新生报名

按照就近原则,扫描幼儿园公布的新生报名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后方可提交,报名即可完成。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及转学生报名

一年级新生报名流程:需使用微信扫描所在学区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后方可提交,报名即可完成。

转学生报名流程:需使用微信扫描“二至八年级转学生”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后方可提交,报名即可完成。

三、报名时间

幼儿园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7日(三天);小学及转学生网上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2日(三天)。

四、招生说明

(一)招生原则

1.优先招收房户一致的学生(户籍和房产证均在该学区);

2.在学校有空缺学位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学区户籍但无购房的,其次考虑仅有购房的。

3.非本地户籍也无相关学区购房证明的,按照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分配。

具体实施按照各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

(二)上传材料

1.监护人及孩子的户籍证明(含首页、父亲户籍页、母亲户籍页、入学儿童户籍页)。

2.孩子户籍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上传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

3.监护人房产证明。

1)有房产证原件的,需上传房产证原件照片(主要信息页,复印件不予审核)

2)房产证暂未办理的,需上传购房合同原件照片(首页结合主要信息页)和契税单。

3)购买二手房的暂时没有取得房产证的,需上传能够证明房产证正在办理的相关票据,如:契税发票、不动产交易申请表等。(仅私人购房协议不予审核)。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一年级及幼儿园新生请于8月13-14日到学校(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有疑议的家长请于8月15-16日分别到轮台县第三小学(小学生)、轮台县第二幼儿园(幼儿)咨询,现场有专人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1.如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由教科局统一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严格落实每名学生只能在本学区学校就读,若家长随意多报、乱报,导致审核未通过,由教科局统一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家长需按照规定时间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因家长个人原因错过时间,由教科局统一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县直各小学及转学生招生二维码(二维码连接8月10日正式开通)



轮台县第一小学






轮台县第二小学及沧州小学







轮台县第三小学






二至八年级转学生








招生咨询电话:0996—4682926

监督举报电话:0996—468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