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大厅
办理条件:公民应征入伍的、被军事院校录取、属于现役军人新生。
办理流程:1.线下办理流程:申报义务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报注销户口,派出所核实后办理注销业务。
所需材料: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口;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口。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或军人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各1份)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回其居民户口簿。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