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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有关规定,轮台县应急管理局开展2023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灾物资发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
2023年度,下拨轮台县中央、自治区冬春救助物资400件,救助受灾人员59户200人。公示期5个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等形式向轮台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负责人:计世彦
联系电话:0996-4696090
轮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