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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25-03-19 18:07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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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因工程施工需要停止供水

2.因设备维修需要停止供水

二、申请材料

1、法人身份证;2、工程施工方案;3、居民用水保障方案;4、应急预案;5、营业执照;6、由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表

三、申请流程

1、轮台县青年东路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服务窗口受理

2、轮台县住建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审核

3、领导审批

四、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承办机构: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负责人:米娜娃·苏来曼

服务电话:0996-4696833

监督电话:0996-4695549 0996-4682361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