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因工程施工需要停止供水
2.因设备维修需要停止供水
二、申请材料
1、法人身份证;2、工程施工方案;3、居民用水保障方案;4、应急预案;5、营业执照;6、由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表
三、申请流程
1、轮台县青年东路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服务窗口受理
2、轮台县住建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审核
3、领导审批
四、法定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承办机构: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负责人:米娜娃·苏来曼
服务电话:0996-4696833
监督电话:0996-4695549 0996-4682361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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