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并提交材料
二、申请材料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2、法人身份证;3、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4、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图纸及说明;5、排水水质符合标准的检测报告;6、排水水质符合标准的承诺书
三、面向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四、申请流程
1、轮台县青年东路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服务窗口受理
2、轮台县住建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审核
3、领导审批
五、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承办机构: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负责人:米娜娃·苏来曼
服务电话:0996-4696833
监督电话:0996-4695549 0996-4682361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