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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超限超载临时卸货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7 10:53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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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的规定以及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有关治超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新治超办【2021】8号)文件要求,经轮台县交通运输局、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巴音郭楞执法支队轮台执法大队勘验,现对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卸载点和称重检测点进行公告:  


称重检测点
序号 名称 地址 备注
1 轮台县鑫域商行 G314线K614+200 轮台县开发区
2 新疆中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G314线K640+000 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
3 且末县国强混凝土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 G314线K643+800 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
停车场及卸载场
序号 名称 地址 备注
1 巴州龙瑞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G314线K614+800 轮台县开发区
2 且末县国强混凝土有限公司轮台分公司 G314线K643+800 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