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754589229/2023-00470 文号:无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9/01 11:09 发布日期:2023/09/14 11:09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号)要求,人民政府对职责权属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轮台县第十八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关于印发轮台县公租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轮政办规字〔20212)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载明有效期的,按有效期执行;未载明有效期的,自原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5年。
  二、废止《关于印发轮台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轮政办发〔202210号)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2﹒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轮台县人民政府

             2023912


附件1

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印发《轮台县公租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轮政办规字〔20212

2

关于印发《轮台县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轮民规〔20231号)

3

关于印发《轮台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轮财规〔20231号)


附件2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实施单位

文号

文件名称

1

民政局

(轮政办发〔202210号)

《关于印发轮台县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

应急管理

(轮政办发〔2017109号)

《关于印发轮台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