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链接地址:《轮台县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根据《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工作要求,特印发本通知。
二、工作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材料为目标,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实现县域政务服务事项“二级十二同”,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竞争力。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批、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将全县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
各单位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打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审批环境。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性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