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塔里木河轮台段水情和发展趋势,按照《轮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8月11日决定启动防汛Ⅲ级响应。因8月13日,塔河轮台段来水量达1040m³/s,符合启动Ⅱ级响应条件。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立即启动防汛Ⅱ级响应。请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II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迅速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措施,尤其是要加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做好人员管控,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加强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确保不溃一库一坝,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轮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