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轮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轮台县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4日8时23分许,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轮台县安委办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轮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轮政函〔2025〕42号)要求,对事故所涉企业及有关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5日,轮台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7月1日,该公司按规定足额缴纳了50万元罚款。
(二)对相关责任人处罚情况
2025年6月5日,轮台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媚媚、厂长陈国强、安全管理人员顾晓健分别作出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28800元)、40%(33600元)、20%(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7月1日,陈媚媚、陈国强、顾晓健按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所涉企业、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的部门,均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严格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发生后,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管理,采取了以下安全措施:
一是立即停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好教育培训记录;组织“三违”人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累计培训全厂人员达40余人。
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领导隐患排查制、班组长隐患排查制、安全员隐患排查制、员工岗位自查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分析,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不定期对车间、皮棉堆放区及其他区域检查,建立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是加强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执行“五不上岗、一不开机”制度:未培训不上岗、工作内容不明白不上岗、不会辩识安全隐患不上岗,未购买保险不上岗,岗前必须进行酒精检测、规范着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人员未到齐不开机。
五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项整改措施的责任人、完成时限及具体要求,并对整改效果评估,重点评估是否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属地轮台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
1.轮台镇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以本次事故为警示,压实安全生产领导专班责任,建立定期安全会议制度,全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次,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思想、纪律和作风整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不遗漏”,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以事故教训为契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全镇上下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各领域特别是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保持高压督查态势,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坚决做到整改不及时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辖区企业安全管控,由包村领导牵头,第一书记、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累计检查辖区内企业13家、70余次,排查发现问题隐患80余项,均已整改完毕。
(4)结合每周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安全生产知识;通过每周一升国旗、入户走访、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截至目前,到各村开展安全生产宣讲300余场,平均每场受教育280余人;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80余次,悬挂海报、横幅20余条;加强与企业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协同解决安全管理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棉花加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指示精神。棉花加工行业是我县的重要产业,对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县发改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棉花加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
(2)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动态治理安全隐患;督促棉花加工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棉花储存、加工、运输等环节安全管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员工“三违”行为;加强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检修保养,重点规范厂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链条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组织分管领导与全县18家棉花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约谈,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构建责任落实闭环管理体系。
(4)强化棉花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将安全投入、隐患整改、事故发生率等指标纳入企业的诚信经营评价,对问题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并公开曝光,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组织棉花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棉花加工企业管理人员与一线员工进行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培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素质。
(6)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牵头组织开展棉花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违规操作、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整改跟踪复查,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五、评估结论意见
从评估工作总体情况看,事故所涉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的乡镇、部门,均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监管,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
轮台县中加棉业有限责任公司“1·14”一般机械
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轮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6年2月12日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