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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西域都护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0·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6-04-01 16:32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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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轮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轮台县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轮台西域都护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0·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3日9时10分许,轮台西域都护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16万元。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由轮台县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轮台西域都护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0·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轮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轮台西域都护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0·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轮政函〔2025〕26号)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处理情况: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情况

1.新疆兆维建设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由轮台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50万元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5年9月17日轮台县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其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11月5日新疆兆维建设有限公司足额缴纳了50万元罚款。

2.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由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5年8月11日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给予限期整改的决定。

3.轮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理建议:责成轮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向轮台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5年6月10日,轮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4.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理建议:责成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轮台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2025年12月31日,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轮台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1.高*立,新疆兆维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处理建议:由轮台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5年9月17日,高*立被县应急管理局处以了3.2万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9月19日高建立如实缴纳了罚款。

2.俞*疆,新疆兆维建设有限公司西域都护府博物馆建设项目钢结构工程负责人。

处理建议:由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4年6月3日,俞*疆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了1.6万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22日俞志疆如实缴纳了罚款。

3.王*明,新疆兆维建设有限公司西域都护府博物馆项目钢结构工程水电班组组长,负责项目水电班组作业任务的安排、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处理建议: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5年6月3日,王*明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22日王忠明如实缴纳了罚款。

4.黄*华,新疆兆维建设有限公司西域都护府博物馆项目钢结构工程安全员。

处理建议:由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5年6月3日,黄*华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了1.4万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22日黄林华如实缴纳了罚款。

5.罗*理,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域都护府博物馆建设项目专职监理。

处理建议:由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5年8月11日,罗*理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了0.8万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8月12日罗清理如实缴纳了罚款。

6.罗*明,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域都护府博物馆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处理建议:由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5年8月11日,罗*明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了1.28万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8月12日罗清明如实缴纳了罚款。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所涉企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职责的部门分别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严格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轮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一是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先后19次学习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成立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整改工作专班,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排查,发现消除问题隐患5条。三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升级。对项目建设涉及的高处作业、危大工程(高支模、起重吊装等)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重新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高支模支撑体系进行验算。

(二)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3次,发现安全隐患17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针对高处作业安全风险,督促建设项目淘汰老旧脚手架更换盘扣式支架230吨,加装防护盖板1500余平方米。三是组织县域所有建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事故详情,剖析事故原因,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46份,教育从业人员1200余人。四是严把分包准入关,组织开展分包单位资质专项核查,核查分包单位18家,清退不合格分包单位3家,抽查分包人员培训记录36人次。

(三)新疆兆维建设有限公司: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作业内容及2025版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全面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等规章制度28项、安全操作规程20项,并在各作业区域、设备操作工位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规程25张,组织186名作业人员开展操作规程专项培训3次、专项考核1次。二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全体现场作业人员集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2次,受教育186人次,同步收集所有参与人员手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86份。三是加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成效。针对新入职、转岗、复岗三类人员,重新制定贴合现场作业需求的专项岗前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所有在岗186名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及闭卷考核,其中理论考核平均分92分,实操考核合格率100%。四是强化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把控。全面核查施工现场在用劳动防护用品,补齐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第三方权威机构质量检测报告共计42份;对8顶过期安全帽、12条破损安全带、15双不合格防护鞋全部集中清场报废。五是强化隐患排查,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建立“日常巡查+每周专项排查+每月全面排查”三级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标准化排查清单,累计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6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8项,其中一般隐患45项、重大隐患3项,对所有隐患建立专项台账,限期跟踪整改销号;完善现场临时用电验收、消防设施巡检、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及日常巡检记录共计86份,规范布置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标志共计68块。

(四)中申华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是强化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关。督促施工单位对190顶安全帽、92条安全带、186双防砸鞋、372副防护手套、65副护目镜、558只防尘口罩进行质量抽查,监督施工单位对8顶过期安全帽、12条破损安全带、15双不合格防护鞋全部集中清场报废。二是深化施工设计审查。加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措施审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深基坑、高支模2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补齐12个分部分项工程42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做到交底内容贴合岗位、双方签字齐全、交底覆盖率100%;三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核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32人,确保作业人员100%人证合一、持证上岗。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调查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事故责任企业、有关监管部门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轮台西域都护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0·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