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有关规定,经轮台县人民政府同意,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按照价格决策听证程序,拟于近期召开轮台县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价格工作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参加代表及产生方式、听证旁听人员报名办法予以公告:
一、听证会参加代表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定参加代表18名。其中:人大代表1人,委托县人大推荐;政协委员1人,委托县政协推荐;政府相关部门2人,由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专家代表2人,由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消费者代表8人,委托社区及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及自愿报名;经营者代表2人,委托行业组织推荐。旁听人员2人,按报名顺序随机选取。
本次听证会将在轮台县范围内以公开报名的方式选定群众代表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7月7日前往政府第五办公楼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2室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身份证件和所在单位或组织提供的单位或组织(社区)证明、联系电话等,我委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产生消费者代表。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报名条件
1. 轮台县户籍的城区常住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证件;
2. 热心公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 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 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5. 能够保证本人全程参加听证会。
三、新闻媒体参加办法
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来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特此公告
轮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