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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轮台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9 12:43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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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轮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划定轮台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面积为4.942公顷(74.13亩)。建设控制地带须以保护单位边界为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附:轮台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勘测定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