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1.村干部违法侵占集体“三资”问题。包括侵占集体征地补偿款、发包租赁费、补助资金,私自占用集体房屋、土地、林地等资产资源,历年来违规处置、私分村集体财产等行为;
2.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白条入账、违规挪用、挤占集体资金;
3.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处置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低价发包、超长期签订合同,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4.“三资”台账混乱,漏登、瞒报、虚报集体资产资源,不按规定公开“三资”收支、收益分配等信息;
5.违规决策、失职渎职,个人或少数人不经民主程序,擅自决定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损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1.虚报地块、虚报亩数,将非耕地冒充耕地、重复申报套取项目资金;
2.工程偷工减料,田间道路、灌排渠系、机井泵房等设施质量低劣、形同虚设;
3.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违规指定施工队伍,优亲厚友谋取私利;
4.虚假施工、虚报工程量,未建先验、验收走过场;
5.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6.项目建成后无人管护、设施闲置损坏,耕地出现“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96-4690021
举报时间:10:00-14:00、16:00-20:00
举报地址:轮台县博斯坦南路5号院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我局将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夸大、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严禁借举报名义诬告、陷害他人。
特此公告。
轮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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