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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54589229/2025-00216 文号:轮政办发〔2025〕10号 发布机构: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07/14 11:07 发布日期:2025/07/22 11:07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转发《轮台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轮台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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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地址:《轮台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的《轮台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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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规定要求,为切实做好2025年轮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5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轮台县气象局《2025年气象年景趋势分析预测》,2025轮台乡镇平均气温偏高,年降水量偏少。开春期终霜期偏早,初霜期偏晚,入冬期大部偏晚。主要气象灾害:大风、沙尘暴、阶段性低温、局地冰雹等。

春季35各乡镇平均气温较历年偏高,但气温起伏较大,有阶段性低温天气出现降水量略偏多冷空气过程及时段可能出现在3月下旬、4月下旬、5月上旬和下旬。夏季(68月)各乡镇平均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主要降水时段将出现在7月中、下旬。秋季(911月)各乡镇平均气温比常年略偏高,降水量偏少。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地质灾害发生和地震活动情况,轮台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崩塌、泥石流、滑坡和地面塌陷为主。

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及防范期

根据《新疆轮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全县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及气象年景趋势分析预测轮台县境北部迪那河中上游一带、吐孜鲁克沟卫东沟、塔克玛扎沟下游、阳霞厄肯沟中下游、苏库尔河上游一带策大雅河中上游一带、策大雅S340霍尔古吐旅游公路沿线、齐哈勒克沟中下游乌塘铁热沟中游一带、野云沟中上游地带、山区人类工程活动及重大工程建设等区域为我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各乡镇、相关单位、矿山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同时做好2025年地震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防范期:各河流及出口段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在59月发生;交通沿线、矿山开采区崩塌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灾害全年都有可能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化、扁平化防治工作新格局,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要在委、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联防联动,协同防灾地质灾害防治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致伤亡,共同做好气象预警、山洪引发泥石流防范及人员密集区、重大工程、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信息,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隐患变灾情、灾情造成伤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气象、文旅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精心编制、报批和实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减灾和监测预防责任。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措并举不断完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制定支持和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培训和激励,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员队伍,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优势,压实群测群防各个环节责任,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县自然资源局持续强化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交通等多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极端天气过程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尤其着力加强山洪引发泥石流预报预警合作,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信息拓展信息发布渠道范围,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快实现紧急预警信息迅速到人到户。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力度统筹用好我县基础测绘与地勘单位技术人员力量,开展专业巡查排查,重点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口密集区、交通干线、重要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临时作业场地等重点地段的全面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补充、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逐一落实防灾措施。县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要按照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以隐患识别、风险评价为重点,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夯实防治工作基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力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积极探索双控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探索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既管住已有隐患点,又管住风险区,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逐步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重点隐患重点时段,持续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排危除险,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公路铁路沿线,既要严防工程本身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尤其是新动工、在建和建成不久的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责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要求落实工程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矿山开采区域,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及时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避灾避险演练。持续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推动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和防灾演练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景区、进工地,进一步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在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内每年开展12次地质灾害和山洪避灾避险演练,增强各族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教科局、文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学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根据本地实际和地方财政事权,积极申请各类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实施工程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威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平台建设,使地质灾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更好服务地质灾害决策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科技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巡查、汛期24小时值班、灾险情速报、零报告、日报、月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并立即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文旅等有关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要立即报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