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754589229/2026-00199 文号:轮政办发〔2026〕10号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6/01 19:06 发布日期:2026/06/02 19:06 有效性:有效 名称:关于印发《轮台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轮台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轮台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轮台县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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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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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轮台县国有农用地依法确定给村集体使用 |
轮台县自然资源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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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轮台县草地确权暨规范草原承包管理工作 |
轮台县林草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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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轮台县农村饮用水分类价格 |
轮台县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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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调整轮台县迪那河五一水库枢纽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 |
轮台县发改委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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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轮南镇三个社区详细规划 |
轮南镇人民政府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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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轮台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6—2030年)编制与实施 |
轮台县妇联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