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轮台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04 20:30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打印 字体:【 微博 微信

原文链接:轮台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


一、起草背景

3月26日,自治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传达了自治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措施要求,切实激发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人民政府立足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实际,组织县商工局等相关部门逐项拆解州级任务措施,起草了《轮台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并广泛征求发改、司法、人社等16个相关县直部门意见建议后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轮台县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措施》紧扣自治州二十条措施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对州级措施进行全面细化落实,共分为9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均明确具体执行要求、关键环节、办理时限及牵头、配合单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落实政策直达快享方面3条:通过健全领导联系企业机制、推行“免申即享”服务、设立“民营企业综合服务专窗”等举措,推动惠企政策高效兑现、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涉企事项最长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二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4条: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严格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兑现政策;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智慧监管,建立行政执法“正面清单”,严控检查频次;落实自治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规范执法全流程,实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差异化监管执法等制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优化信用服务体系方面1条:建立信用修复“双书同达”制度,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经营。

四是规范企业账款支付方面2条:做好采购意向单位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把控,严防中小企业、施工单位垫资行为;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席位制分散评标,推广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健全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受理、核查、处理与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五是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方面3条:全面落实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减半征收、重点群体税费抵扣等优惠政策,动态更新涉企收费清单,严查转供电环节加价和乱收费行为。

六是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方面2条: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建立融资需求“白名单”,降低担保费率;综合用好财政贴息、专项政策补贴资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七是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方面1条:建立民间投资项目库,帮助民营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资金;支持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八是强化要素基础保障方面3条:针对企业不动产证办理难问题,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对鼓励类工业项目推行“弹性出让”用地模式,优化用地手续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规范水、电、气、热接入流程,明确办理时限,降低企业接入成本。

九是支持人才用工需求方面1条:落实民营企业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服务保障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技术人才直接按企业所在地申报职称。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操作性。每条措施均细化具体的办理流程、责任主体和办结时限,如:企业诉求办理时限、信用修复时限、用地手续办结时限等,确保政策可落地。二是突出精准性。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多”“融资难”“办证难”等痛点,针对性提出“扫码入企”“白名单”融资、“一企一策”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等举措,力求精准施策。三是突出系统性。《措施》涵盖政策兑现、权益保护、要素保障、人才支撑等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要素,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系统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