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落实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轮台县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动态调整,将轮台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赴巴州红旗技工学院分流培养事项增补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目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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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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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轮台县国有农用地依法确定给村集体使用 |
轮台县自然资源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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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轮台县草地确权暨规范草原承包管理工作 |
轮台县林草局 |
第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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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轮台县农村饮用水分类价格 |
轮台县发改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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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调整轮台县迪那河五一水库枢纽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 |
轮台县发改委 |
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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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轮南镇三个社区详细规划 |
轮南镇人民政府 |
第三季度 |
| 6 | 轮台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6—2030年)编制与实施 | 轮台县妇联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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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轮台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赴巴州红旗技师学院分流培养事项 |
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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