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依据《轮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轮台县轮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轮南小区、牙买提社区、塔河桥社区三个城镇单元,管控总面积654.0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616.85公顷,具体包括轮南小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24.78公顷、牙买提社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24.43公顷、塔河桥社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7.64公顷。
二、规划单元
遵循有利于传导且便于实施的原则,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技术要点(试行)》,综合考虑行政管理、社区特征及空间分布等因素,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为3个城镇单元,单元面积共计654.03公顷。
具体划分如下:
652822010201000:综合服务单元,即轮南小区,位于库东公路南北两侧,以综合服务与工业发展为主要功能。该单元总面积为142.6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24.78公顷。
652822010401100:工业发展单元,即牙买提社区,地处采油三队,以工业发展与综合服务为主要功能。该单元面积443.71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24.43公顷。
652822010201200:综合服务单元,即塔河桥社区,坐落于解放渠村,以商业服务与居住生活为主要功能。该单元面积67.6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67.64公顷。
三、发展定位与规模
总体发展目标:依托区域油气资源禀赋与胡杨生态资源优势,将轮南镇打造为油气储运节点、工矿发展中心、农旅融合示范区与生态文旅特色小城镇,建成产业集聚发展、生态环境宜居、公共服务完善的工商旅综合型城镇。
轮南小区:轮南镇综合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与行政商务集聚区。
牙买提社区:油气产业服务核心区、工矿商贸集聚社区。
塔河桥社区:塔里木河生态宜居社区、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四、规模控制
轮南小区:建设用地规模124.78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38万人。
牙买提社区:建设用地规模424.43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33万人。
塔河桥社区:建设用地规模67.64公顷,常住人口规模0.4万人。
五、建设空间布局
1.空间结构
轮南小区:形成“一心两轴多片区”空间结构。综合服务中心、沙漠公路交通联系轴、库东产业联系轴、居住生活片区、综合服务片区、产业发展片区、油服配套片区。
牙买提社区:形成“一心三轴三区”空间结构。公共服务中心、商业发展轴、产业发展轴、生活服务片区、物流仓储片区、生产加工片区。
塔河桥社区:形成“一心一轴四区”空间结构。综合服务中心、城镇发展轴、综合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商业服务区、仓储物流区。
2.土地利用规划
轮南小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面积124.7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4.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8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1.20公顷、工矿用地72.60公顷、仓储用地8.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0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20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23公顷。
牙买提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面积424.4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9.7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8.02公顷、工矿用地306.64公顷、仓储用地26.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5.3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09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2.29公顷。
塔河桥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面积67.6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0.8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9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5.30公顷、仓储用地7.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0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7.18公顷、留白用地2.11公顷、陆地水域0.07公顷。
六、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建立“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交通体系。
轮南小区:构建“一横一纵”主干路网格局。现状客运站规划迁移至西侧,用地面积0.25公顷。
牙买提社区:构建“两横三纵”主干路网格局。规划1处客运站,用地面积0.4公顷;规划1处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1.12公顷。
塔河桥社区:主干路为沙漠公路。规划1处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0.94公顷。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为指导,构建形成“5~10分钟便民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轮南小区:规划对镇政府办公场地与卫生院医疗服务设施进行适度扩建,补充完善文化活动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公共厕所等民生配套设施。规划设置机关团体用地2.92公顷,承载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人民法院、公益林管护站等设施功能;规划设置基层医疗卫生用地0.94公顷,用于布局卫生院。同时依托规划城市公园统筹布局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健全休闲健身服务体系。
牙买提社区:规划布局社区生活圈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地规模为0.98公顷,统筹整合配置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外健身活动场地、公共厕所等一站式便民服务配套设施,系统性完善基层社区服务功能。
塔河桥社区:保留现状既有文化活动中心1处,用地面积0.47公顷;现状小学1处,用地面积2.52公顷;现状1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78公顷,统筹布局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及公共厕所等各类基层民生服务设施。
八、开发建设管控
将规划用地开发强度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0<容积率≤0.5、0.5<容积率≤1.0、1.0<容积率≤1.5、1.5<容积率≤2.0。
居住用地容积率主要控制在1.0~1.5之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控制在0.5~1.5之间。
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主要控制在1.0~2.0之间。
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主要控制在0.5~1.0之间。
工矿用地容积率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要求控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不小于0.8,金属制品业不小于0.8,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不小于0.8,专用设备制造业不小于0.8。
九、规划实施
本规划为指导轮南镇轮南小区、牙买提社区、塔河桥社区城镇单元开发建设、空间管理与发展的法定依据。下位规划编制、专项工程设计与建筑方案设计等工作均需严格落实本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管控要求,保障自上而下的规划传导机制有效运行,并建立自下而上的实施反馈渠道。
十、附件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若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与建议,并须标注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轮南镇人民政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核实,并依法开展相应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18935759816
电子邮箱:25171646.@qq.com
联系人:侯永
附件:
公示材料-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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