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亚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轮)应急罚告〔2024〕28号不服,于2024年8月14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欢迎旁听,并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杜亚
二、被申请人:轮台县应急管理局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4年8月29日16时3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轮台县应急管理局412会议室(地址:轮台县第三党政综合楼4楼)。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8月28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4年8月28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本局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联系人:韩笑亭电话:17349966216
轮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