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
1 | 轮水行字〔2024〕第37号 |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 王海杰 | 王海杰 | 水资源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轮台县各乡镇存在非法凿井和非法采砂行为,经现场询问施工相关人员,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凿井和擅自采砂,属水事违法行为。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罚款15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 轮台县水利局2024年11月18日 |
2 | 轮水行字〔2024〕第39号 |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 阿卜来提·依敏 | 阿卜来提·依敏 |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 轮台县水利局2024年12月9日 | ||
3 | 轮水行字〔2024〕第40号 |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 肉孜·买买提 | 肉孜·买买提 | 罚款10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 轮台县水利局2024年12月6日 | ||
4 | 轮水行字〔2024〕第38号 | 未经许可擅自采砂案 | 王保杰 | 王保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罚款25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 轮台县水利局2024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