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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2 13:21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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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决定书文号
1 轮水行字〔2025〕第2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赵建伟 赵建伟 水资源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轮台县各乡镇存在非法凿井和非法采砂行为,经现场询问施工相关人员,当事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凿井和擅自采砂,属水事违法行为。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15日
2 轮水行字〔2025〕第4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张礼飞 张礼飞 罚款12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5月19日
3 轮水行字〔2025〕第5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碗向阳 碗向阳 罚款15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18日
4 轮水行字〔2025〕第7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王居峰 王居峰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1日
5 轮水行字〔2025〕第8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刘金立 刘金立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1日
6 轮水行字〔2025〕第9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杨得坡 杨得坡 罚款10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3日
7 轮水行字〔2025〕第10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黄国安 黄国安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14日
8 轮水行字〔2025〕第11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黄军委 黄军委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1日
9 轮水行字〔2025〕第12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阿卜杜萨拉木·艾海提 阿卜杜萨拉木·艾海提 罚款10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5月19日
10 轮水行字〔2025〕第13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白旭辉 白旭辉 罚款8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7日
11 轮水行字〔2025〕第14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孙建永 孙建永 罚款10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17日
12 轮水行字〔2025〕第16号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孙永峰 孙永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罚款26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30日
13 轮水行字〔2025〕第19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韩秀根 韩秀根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罚款10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4月15日
14 轮水行字〔2025〕第20号 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案 马龙 马龙 罚款10000元,将现场恢复原状。 轮台县水利局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