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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频次 |
检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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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轮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
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抽查;2.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抽查;3.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抽查;4.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抽查;5.其他法定消防监督事项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
2026年1-2次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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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轮台县消防救援大队 |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含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单位) |
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抽查;2.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抽查;3.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抽查;4.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抽查;5.其他法定消防监督事项的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
2026年1-2次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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